监管再度升级:商业保理等六类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提上日程
- 2019-08-05 16:00:00
- 康海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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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8年年底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持续一轮深度调研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下文简称六类机构)的发展状况和监管情况后,新的进展在8月2号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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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实录摘选 ★
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人民日报邀请,也非常荣幸今天跟大家一起交流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一些问题。
下面我主要结合银保监会的职责,与大家分享一下普惠金融领域多元化的供给体系,重点交流新型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思路。
我从三个方面来讲解。
六类机构立足本业,回归本源,作为金融毛细血管,推广普惠金融服务,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化解金融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各自独特业务模式和渠道,直接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
融资担保公司通过担保发挥信用增进、风险分担和转移的功能。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处置,盘活不良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我重点介绍一下明确功能定位,引导六类机构服务普惠。
大家知道,2017年金融工作会议确定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原由商务部统一管理的交由原银监会进行统一制定规制。
到2018年末,六类机构的监管体制基本确立,也就是银保监会统一制定规则,地方金融监管局来实施监管。
我分类介绍一下六类机构的情况。
一是融资担保公司。
二是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在拓展小微金融服务渠道和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抑制地下金融和非法融资活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呈现良性发展态势。
三是典当行。
典当行是从事以物质钱融资服务的特殊工商企业,既有类金融属性,又有决当品销售、鉴定、保管等商品流通服务属性。
典当融资具有小额、短期、快捷、灵活的特点,办理业务手续简单,放款速度迅速,较好适应了小微企业、居民个人的短期应急融资需求,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四是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从业务类型角度来说可以分为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和转租赁等形式。
2018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接近1万家,业内估算,融资租赁的资产总规模在6万亿左右。
五是商业保理公司。
商业保理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前提,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型综合性金融和商业流通服务。
有利于在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将应收账款变现,实现资金流和货物流的匹配。
本质上与基于真实交易合同、应收账款转让为前提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属于供应链融资的金融行为。
目前保理主要有直接保理、返保理和再保理等模式,2018年末,商业保理公司接近12000家,融资余额3000亿元,90%的融资保理集中在广东、上海和天津。
六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进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
目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更加聚焦本源,专注主业,并不断拓展主营业务模式,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已经成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通道业务、分层嵌套和非标业务等高风险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立足创新发展,持续推动普惠金融供给侧改革。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惠金融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放到深化金融改革大局中,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和新型机构回归普惠金融的初心和使命。
同时把握好打赢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关键时间窗口,弥补制度短板和监管短板,坚决整顿市场乱象,减少风险底线。
第一,优化普惠金融供给。
第二,进一步完善六类机构规制建设。
一是加快补齐制度短板,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新设行政许可研究。
出台《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继续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上位法尽早出台。
二是加强监管指导,压实地方责任。
推动监管部门加强对地方资产公司的监管,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政策落地,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和经营融资担保业务行为的监管。
三是统筹推进六类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第三,坚持整顿乱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稳妥推进企业名单制管理,按照回归本源、突出主业、扶优限劣的原则,推动行业减量增质,整顿行业风险乱象。
二是研究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分类监管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风险可控的良好机构在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资金来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发现并跟踪风险变化,加大风险排查力度。
来源:票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