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地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监管办法出台,深圳、天津和上海不要效仿
- 2020-04-14 09:25:00
- 刘智远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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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6日也就是昨天,北京市金融局官网公布《 北京市典当行监督管理指引(试行)》 《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 《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三个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办法,其苛刻的监管标准引起行业内一片哗然,可以说是截止目前为止最严格的监管办法。很多人认为这是不是国家监管未来的方向,其他地区会不会效仿。如果全国都执行这个标准,那整个地方金融组织可以说是崩塌式倒闭。那么北京的监管办法会不会在其他地区效仿呢?个人觉得应该不会!
01
北京为什么要出台这么严厉的监管办法
目前注册在北京的融资租赁公司大概二百来家,商业保理几十家。相比类金融重镇天津、上海、深圳三地可以忽略不计。那为什么做为首都的北京类金融机构这么少呢?这个首先要从北京的功能定位考虑,北京做为中国的首都,是中国的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其实也是金融中心,中国绝大部分传统金融机构和所有的金融监管机构都在北京,相比传统金融机构这些地方的金融组织无论在规模、还是专业、、都差的太远,北京经济也是在全国排在前列,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北京对这些组织也不是太感冒。从这些年很多总部在北京的央企到天津、上海、深圳注册也能看的出来。其次,北京做为中国的首都,首要的任务是政治中心,中国政治制度要求社会稳定是首要任务,之前的P2P、私募基金等非法集资的行为给首都带来了很多不安全因素,虽然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远没有这些危害性大,但是 这些地方金融组织股东背景、专业度、规模等方面都不如传统金融机构,如果过多这样的机构势必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地方金融局人员有限,科技工具监管远远达不到真正的效果,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金融组织纳入金融局的监管,势必对金融局监管带来严重的负担,北京这二百多家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虽然有部分股东背景好,但还是有很多不行的,背景不强就会带来N多不确定,所以这次北京出台全国最严格地方监管办法是非常理解的。
02
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下一步怎么办?
这么严格的监管办法,北京这二百多家企业,能符合标准最终能剩下的其实真不多。即使剩下了,以后的运营监管也不是一般企业能够受到的了的。我个人的建议是大家如果想继续干,就准备迁移到天津、上海、深圳这样的城市去,不要再留恋北京,别给首都惹麻烦,这些地方还为你们准备好了良好的落地政策,包括税收返还、办公室租金减免、员工落户孩子上学等问题。你好,我好,大家好!我相信深圳、上海、天津对于能够符合他们基本要求的,应该是都会欢迎的。现在不都在大力倡导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散嘛!也希望北京金融局也能够协同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对于有接收地方的企业做好迁移工作,不要设置任何的障碍。
03
深圳、天津和上海不要效仿学习北京
中国一向都有学习别人的优良传统,但是不管学习人家优点还是缺点,都要根据自身情况来衡量,不能照葫芦画瓢,不管啥情况,直接复制,就会给自身带来很多的麻烦!深圳、天津和上海这些年通过开放、创新、进取的精神吸引了大批全国各地的投资机构来设立各种地方金融组织,为当地不仅带来了税收,还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市场,为整个中国的产业金融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纵观这些年不管商业保理还是融资租赁的发展,其实除了极个别的公司外,并没有给政府惹什么祸,特别是跟P2P、私募基金等机构相比较。国家一直是想让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直接解决中小微融资难的问题,但关起门来自己想想这道理也是想不通的。传统金融机构组织庞大,监管严格,效率慢、成本高,不完全市场化等特点,很难适应小微企业小、频、急、快的金融需求,要想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还得通过这些地方金融组织和传统金融机构一起努力合作才能实现。中国古典《荀子·王制篇》说过:人,力不如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相比北京的首都功能,深圳、上海和天津还是应该以经济发展为主,不适合直接套用北京的监管标准。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活。特别是现在疫情之下,小微企业缺少流动性资金,更需要这些接地气的地方金融组织来解决问题。
04
结尾
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管,不仅能够防范风险,还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不仅是监管机构的目的,广大的地方金融组织也已经深刻认识和理解到其中的好处,这些机构也都在积极的配合金融局的各项监管。但是对于这些机构的监管应该严格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监管区别开来,适度监管,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的灵活性,调动他们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更好的发展!早日实现中国梦!
作者:鲁顺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