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票据化成为趋势,将逐步替换其他应收账款融资产品
- 2020-05-18 10:55:00
- 刘智远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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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商业银行顺应时代召唤、履行社会责任的光荣使命。
近年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在供应链融资中得以广泛应用。票据融资迎合了中小企业规模小、期限短、周转性强等资金需求特点,既有助于加速中小企业在商品服务购销、贸易结算等方面的资金流转,也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是银企合作的有力抓手。商业银行推进商票业务创新发展,参与供应链企业资金融通,更可以实现合作共赢,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中实现自身的转型发展。
一、应收账款票据化发展趋势
(一)电子商业汇票蓬勃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要求,央行正大力推广电子票据,促进企业商业信用发展。在此背景下,2019年全国电子商票签发金额超过3.02万亿元,同比增长18.61%,年末余额1.84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1.56%。
票据承兑在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比变化。
(二)票据贴现利率低位运行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数据统计,2020年一季度,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为2.95%,较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下降66和29个基点,较同期LPR低110个基点。其中,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贴现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2.88%和3.01%,同比分别下降72和65个基点,比一年期LPR的同期报价4.05%分别低117和104个基点。
贴现利率的大幅下行,较好的实现了央行逆周期调控的货币政策意图,快速降低了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电子商业汇票逐步成为大型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优先选择的结算和融资工具。
票据贴现利率与一般贷款利率走势。
(三)政策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
为落实相关要求,2019年8月,上海票据交易所董事长宋汉光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指出:“票据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金融市场流动性、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功能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要着力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大力发展票据融资功能。”
2020年3月,上海票据交易所副总裁孔燕在《中国金融杂志》发表了《协同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多管齐下,发挥合力,通过推广商业信用票据化,引导企业将一般应收账款转换为具有法律保障的商业汇票。
2020年4月,上海票据交易所宣布供应链票据平台成功上线运行。该平台依托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供应链企业之间产生应收应付关系时,可以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直接签发商业汇票。
二、商票在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一)有助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在我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一直以来都以银行贷款为主。从融资渠道看,大型企业凭借其资信度优势,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资金,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中小企业因其资信度不足,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只能无奈选择民间借贷,其融资利率和潜在风险较高,不利于经济稳定。从资金用途看,大型企业因现金流十分充足,其从银行获取的贷款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甚至部分企业使用贷款资金参与金融套利、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雪上加霜。
在商票的融资链条中,大型企业凭借其信用价值签发商票,并以此支付给收款人,无需支付利息成本,且节约了现金流。在经过供应链条中的层层传递后,最终的商票持票人多为中小企业,若持票人具有发薪、纳税、采购等资金需求时,可向给予该大型企业商票保贴额度的银行申请贴现。此时,因银行是基于承兑人的保贴授信,中小企业无需提供任何担保或抵押,还可凭借承兑人的高资信度享受较低的贴现利率,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而银行基于承兑人的保贴授信并未扩大风险,且实现了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切实破解了银行不愿贷、不敢贷的难题。
(二)有效解决“三角债”困境
近年来,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整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18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3万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高达13.99%,占当年GDP的16%。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7.46万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高达20.38%。这一比例已经重回20世纪90年代初清理“三角债”时期的历史高位水平。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大型企业凭借其在供应链条中的强势地位,经常会出现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应收账款的存在增加了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过高的应收账款可能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企业之间存在大规模的互相拖欠,会形成“三角债”问题,一旦出现信用风险极易传染,引发大规模的债务违约和生产停滞。如果全社会应收账款增速过快,将对社会信用结构造成冲击,加大经济体系的脆弱性,影响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
商票本质上是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服务后获得的应收账款类债权,是在商业信用普遍发展的基础上,为确保债权债务关系落实而产生的。商票把内部债权债务的挂账与外部的索债凭证及清偿承诺统一起来,使债权、债务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法定化,从而推进了商业信用的规范化。同时,商票受到《票据法》保护,具有账期固定、流动性强、有无因性偿付等特点,能有效规范和化解“三角债”矛盾。
2000-2018年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
(三)全面降低供应链条企业的融资成本
商票与支票、本票相比,其具有信用功能;与短融券、超短融券相比,具有支付功能。而信用功能+支付功能=货币的基础功能,亦即商票兼具信用功能和支付功能,具有货币的基础功能,结合其最长为一年期的远期信用,可形成一定的货币替代效应,实现供应链条的零成本融资。具体如下: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或产业链的应付款源头,凭借自身的资信度,签发一年期内的电子商票作为应付款工具,向供应商(收款人)进行支付,当收款人愿意接受出票人以电子商票支付时,出票人即实现了一年期的零成本融资。以此类推,后手持票人借助承兑人的信用,在供应链中逐级支付,当供应链中的每个后手同意受让该项电子商票时,即省却了所有前手的融资成本。若票据在有效期限内一直处于背书转让状态,电子货币的信用与支付功能将完全体现,实现整个供应链上所有支付方的零成本融资。
若需要实现融资变现,供应链末端持票的中小微企业可随时向给予商票承兑人保贴授信的银行申请贴现,并可凭借票据承兑人的高资信度享受较低的贴现利率,较其凭借自身低资信度项下的贷款利率更为低廉。
(四)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配置改革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依托于核心企业的信用以及银行保贴增信,商票可以不断背书流转。特别是在核心企业的供应链条中,商票可以完全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能够进一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为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有助于培育和改善商业信用环境
长期以来,国外大型企业非常重视自身的商业信用品牌,凭借高资信度的商业信用可以实现零成本融资。国内的企业往往对商品品牌很重视,但却忽视了培育自身的商业信用品牌。
商票受到《票据法》的专项保护,具有无因性偿付、账期固定、流通性强、融资成本低等特点,能够使债权、债务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法定化,从而推进商业信用的规范化。商票的融资链条中,核心企业根据其资信度情况,可以引入保贴行、保证行等金融机构,以达到为核心企业商票增信的目的,提高商票的流通性。同时,一旦承兑企业出现逾期兑付等情况,银行可采用法律催收、征信记载,违约披露等方式约束承兑人。对于资信良好的企业,其商业信用可以通过商票传递至供应链各个企业,并形成良好的市场口碑,帮助企业塑造良好的信用形象,进而逐步培育和改善社会整体商业信用环境。
三、商票与其他应收账款产品对比
(一)其他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存在天然缺陷
由于应收账款具有难以确权、账期不固定等特点,以应收账款为标的的融资产品存在天然缺陷,风险极大。 近年来以应收账款为标的的融资产品爆雷频发。例如,“成宇案”中,成宇利用其控制的十家公司于2011年至2014年期间伙同他人虚构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应收账款,骗取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招商银行(33.430, 0.34, 1.03%)等七家金融机构保理资金累计68.91亿元;又如,“李仕林案”中,上市公司华业资本从恒韵医药受让的合计101.89亿元应收账款全部为恒韵医药虚构;再如,2019年6月爆发的“罗静案”中,罗静凭借对苏宁、京东等知名大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公开募资,而作为债务方的苏宁和京东则声明对罗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不知情。
(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潜藏风险
针对传统应收账款融资存在的弊端,很多核心企业自发或与金融机构合作创设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尽管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但无法克服其天然缺陷,存在较大风险。
首先,该类产品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由于债务人对基础合同存在抗辩权,当债务人与持有人前手发生贸易纠纷时,债务人可以此为由拒绝向持有人付款,持有人可能面临到期收不到款的风险。其次,封闭性系统增加了持有人的融资难度。电子应收账款凭证平台是核心企业构建的封闭供应链生态圈,链上企业持有的电子应收账款凭证只能向核心企业或平台的合作机构申请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持有人的融资难度。
(三)其他应收账款产品不利于保护中小企业
基于票据的无因性偿付、账期固定、流通性强、融资成本低等特点,商票作为受《票据法》专项保护的融资产品,能够全面安全的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利。其他应收账款流转产品不仅会形成对被拖欠企业的二次“盘剥”,同时也强化了其拖欠的内在动力。
核心企业往往是供应链中地位占优的大企业,本身并不存在融资困难,由于缺乏硬性的结算约束,核心企业不仅通过应付账款大量占用中小微企业资金,有的还成立专门金融公司或自办应收账款流转平台对持有其应收账款的企业提供保理或其他融资服务,形成对被拖欠企业的二次“盘剥”。更重要的是,这些金融公司和应收账款流转平台的建立又会进一步加强核心企业拖欠账款的动力,这种自我强化机制进一步加剧了被拖欠企业的困境。
(四)其他应收账款产品容易产生监管套利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业务本质与票据完全相同,产品要素和业务流转均与票据相似,在对票据业务严格监管而对应收账款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产生监管套利,形成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挤出效应,影响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时,电子应收账款凭证作为供应链闭环内使用的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使供应链金融体系产生了“造币”功能,在一定范围内对法定货币具有替代作用,但并不计入货币供应量统计,从而影响到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四、未来商票业务发展思考及建议
(一)大力宣导电子商票货币化功能
推广电子商票在企业中的普及应用,是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依托核心大企业信用,供应链企业通过直连银行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电子商票作为融资支付工具,可全面降低供应链条中企业的融资成本。为实现商票的普及应用,人民银行、上海票交所、当地政府机构、各商业银行等机构应形成合力,共同加强电子商票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企业客户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并主动选择资信状况良好、产供销关系稳定的企业,鼓励其签发、收受和转让电子商票,以上下游关系密切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或集团企业为重点,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使用电子商票,逐步培养企业的用票习惯。
(二)试行银行主动授信模式
银行主动授信模式是指,无需企业申请,商业银行主动根据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交易商协会等渠道的公开信息,为承兑人企业核定商票保贴授信额度,接收由其承兑的商票持票人的贴现申请,办理商票保贴业务。相较传统的商票保贴业务,银行主动授信模式的商票保贴业务扭转了以往被动授信思路,主动为有公开财务报告和信用评级的优质企业预先核定授信额度。一方面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授信审批效率,解决了商业银行授信审批手续烦琐、历时较长等严重影响商票开展的流程障碍;另一方面为持票企业提供了更为简便快捷的授信使用绿色通道,间接扩大了商票业务的覆盖范围,提升了商票市场认可度,实现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有效结合。
(三)探索引入商票信用评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商票的流通性,应积极支持、鼓励外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商票推广工作,与上海票交所及各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探索建立商票评级指标体系,创新商票评级模式,对签票企业开展主体信用评级,对重点推广企业签发的商票开展债项信用评级,评级结果适时通过上海票交所平台进行披露、公示,为商业银行保贴授信、差异化贴现定价提供充实依据,并增强商票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为商票跨区域流通聚识助力,并在广泛合作中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四)探索多种形式的商票增信措施
为帮助部分企业解决因信用度和社会认知度不高制约商票顺畅签发、使用问题,应鼓励探索、创新多种形式的商票增信措施,促进商票使用和流通。一是倡导商业银行对重点企业签发的商票提供保贴服务,人民银行按合理比例对商业银行贴现的商票给予再贴现支持;二是鼓励保险公司研究推出商票履约保证保险等业务品种,根据签票企业主体信用等级、商票债项评级和其他增信措施等,确定适当优惠的保险费率;三是鼓励担保公司、信用等级和社会知名度高的优势企业为企业签发商票提供担保。
(五)应用金融科技便利企业融资
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先后推出电子票据自助式贴现业务。以 中信银行 信秒贴”产品为例,该产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助力小微企业。企业客户通过网银即可自助完成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贴现资金即刻到账,有效帮助企业提升了融资效率。目前,各家银行已上线的自助式贴现业务以银票为主。随着科技研发力度的增强,未来各家银行将逐步实现商票贴现的线上化办理,并完成与各供应链平台的对接,在便利企业融资的同时有效降低各类风险,提高商票的流通性和便利性。
(六)依托票交所平台推动商票产品创新
近期,上海票交所发布了《关于供应链票据平台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了应收账款票据化的创新融资模式。该产品依托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各类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供应链企业之间产生应收应付关系时,可以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直接签发供应链票据,该票据可以在企业间正常转让,并最终通过贴现或标准化票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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