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驱动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创新路径
- 2021-03-22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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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有效途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传统业务模式功能设计与结构已难以满足现代商业银行业务开展需求,亟需新兴技术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重新注入活力。区块链技术可有效重塑供应链金融模式,破解商业银行发展困境。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面临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及业务风险,诸多商业银行纷纷利用区块链技术积极开展大量实践探索,实现了产品体系迭代升级、融资模式创新与长尾端客户拓展,有效降低金融资产损失。未来,需继续优化商业银行发展环境,加快完善技术法律框架,构建区块链技术应用架构体系,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助推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
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围绕核心企业,通过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物流与资金流,将单个企业不可控风险转变为整体供应链可控风险,最终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的一种金融服务。早在二十世纪中叶,国外就在融通仓、应收账款、存货、保税仓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领域展开实践探索,而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
1988年,深圳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首次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推出无质押融资业务。随后在2002年,该银行正式提出供应链金融发展理念。在政策制度大力支持下,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到2021年底,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将超过15万亿,2021-2023年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年均增速将保持在4%。作为商业银行拓展中下游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业务对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赋能作用。但由于信用捆绑、信息共享程度低等问题,传统供应链金融发展遭遇巨大瓶颈。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型底层基础设施,能够为供应链金融场景下的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方案。
2019年9月,银保监会联合各部门拟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与《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助力商业银行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2020年9月,针对供应链存货、仓单与订单融资等内容,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八部门通过《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作出进一步规范,增强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保障支持。得益于国家政策鼓励与支持,“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发展迅猛。目前区块链技术已成为供应链金融领域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技术,商业银行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积极探索。例如,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于2020年11月为辖区内客户办理首笔石化行业区块链数字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有效创新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货物质押融资模式。
整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经过长时间发展与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引入,逐渐从“浅水区”过渡到“深水区”,各项业务逐步完善。事实上,这也预示着商业银行将在供应链金融领域面临新一轮竞争。基于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区块链赋能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路径,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2010-2017年间,商业银行是供应链金融业务资金的提供方。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完善与成熟,这一领域的参与主体不断增多,严重压缩商业银行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2017年后,国家对于金融市场的管控力度趋严,市场运作也更加规范,使得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市场份额有所回升。为抢占更多金融市场份额,诸多商业银行倾注大量优势资源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将之作为核心业务增长点与未来发展战略目标。截至2019年末,工商银行服务客户超过12000名,服务供应链数量超过3200条,累计办理超10万笔业务,放款超1万亿元。
从发展历程来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经历了1.0到4.0共四个阶段。在供应链金融1.0阶段,各金融要素与相关理论出现,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模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这是供应链金融发展初期。随着相关理论不断完善,带动科学技术发展,进而为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与技术支持,促使供应链金融逐步向2.0、3.0阶段迈进。后期,供应链金融模式逐渐符合理论预期,依赖于技术进步实现模式优化,发展步入4.0阶段。
表1. 供应链金融模式演变驱动力示意图
在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由1.0阶段发展到4.0阶段过程中,线下业务逐渐转变为线上业务,传统审核授信方式转变为依托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的授信方式,商业银行角色逐渐从资金提供方向风险定价方转变。
表2. 供应链金融各阶段发展状况对比
(一)供应链金融1.0阶段:风险可控
2002年我国首次提出供应链金融概念,意味着供应链金融正式进入1.0阶段。这一阶段,商业银行成为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参与主体,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以线下业务模式为主。
在供应链金融1.0阶段,客户量与可贷资金额度明显增多,利润相应增加,商业银行风险更加可控。在此期间,商业银行更加注重核心企业的行业地位、交易历史与财务情况,不再将传统单一的企业财务状况作为考查核心。促使交易过程更为真实可靠,因此商业银行可对整个产业链展开授信。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不仅重视审核交易过程的真实性,而且更加关注资金、存货流转在后续操作环节的实时监控,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四流(即商流、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合一的供应链金融意识在1.0阶段尚未形成,但实际上多数商业银行已经逐步向这一领域过渡。此外,多数商业银行将重心放在资金借贷层面,向产业链提供授信并开始参与到产业生态链中,这也是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可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供应链金融2.0阶段:管理提升
供应链金融进入2.0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12年平安银行借助互联网将供应链金融业务从线下引到了线上,这意味着供应链金融正式增加了线上服务,实现了银行、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协同发展,供应链管理水平与效率得到提升。相较于供应链金融1.0阶段,供应链金融2.0阶段“四流合一”意识基本形成。基于真实交易背景授信,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产业链上各主体的贸易往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发生了变化。
第一,提升了效率。由于线上操作加快线下资金的回收,商业银行资金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并创造更多供应链金融业务价值。第二,加快信息共享。这一时期供应链金融业务被引到线上,商业银行所提供的资金支持与相关增值信息服务都可以被清晰地读取与了解,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信息的快速流动与共享。第三,提高服务质量。在供应链金融1.0阶段,受场景、时间的限制,商业银行融资业务仅能服务于单个企业,过渡到2.0阶段后,商业银行释放了更多的人力与物力资源,大幅提升服务质量,以解决客户的所有问题。第四,提升管理水平。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商业银行处于中间环节,扮演着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角色。
在此期间,由于商业银行业务流程逐步规范,且业务处理能力与效率有所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总结这一时期的业务发展态势发现,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已初具雏形,并实现线下到线上的转换。但不可忽略的是,供应链全流程管理、商流及物流尚未真正融入整条供应链金融业务链中,与真正意义上的“四流合一”供应链金融还存在一定差距。与1.0阶段类似,供应链金融2.0阶段仍然是由业务主导。
(三)供应链金融3.0阶段:业务完善
供应链金融3.0阶段,商业银行开始与物流企业、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及供应商进行合作,并逐渐衍生出供应链金融业务经理这一职位。在此期间,商业银行通过平台化方式全方位参与了整个交易过程,形成以中小企业自身供销交易为背景的“N+N”模式。可以看出,供应链金融3.0阶段商业银行服务重点逐渐从核心企业转变为中小企业,从早期仅依赖单项资金流逐步过渡到供应链金融四要素,金融服务不再局限于单一主体。这一阶段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如下特点:
第一,借助相关贸易融资经验,多数商业银行逐渐建立起符合自身发展的审批理念、授信管理办法与信用评价体系;第二,虽然供应链金融属于独立的业务体系,但其顶层设计仍由总行负责,具体业务开展则由各分行负责;第三,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与物流企业的合作,促使链上各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
3.0阶段,供应链金融模式发生质变,商业银行不再局限于单一金融业务模式,开始向链上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例如,平安银行从过去全方位渗透交易流程的方式,转变为围绕上下游企业自身供销交易的“N+N”模式,服务重点从核心企业向中小企业转移,实现服务模式多元化。虽然供应链金融业务在3.0阶段得以逐步完善,但此阶段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仍可能存在造价风险、履约风险、企业信息孤岛问题。
表3. 供应链金融3.0模式
(四)供应链金融4.0阶段:服务智能
这一时期,商业银行开始注重供应链金融业务与高新技术的结合,以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在供应链金融3.0阶段,商业银行已形成了稳定完善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其理论发展趋近完善,原有业务模式相对稳定,但难以进一步突破。因此,为进一步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并突破原有稳固状态,商业银行开始利用技术手段完善内部金融体系,通过技术进步驱动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优化与创新。随着供应链金融逐步从3.0阶段向4.0阶段转变,服务更加趋向智能化。其中,应收账款业务已逐渐过渡到金融科技领域,但仍有部分业务尚未与高新技术结合。
可以发现,在供应链金融4.0阶段,诸如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被应用于金融领域,促使商业银行服务逐步智能化。此外,供应链金融4.0在3.0的基础上实现了多元主体参与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局面。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生态发生巨大变化,尤其交易方式的改变与渠道的拓展,使得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借此契机,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转型升级,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均不同程度实现了资金融通。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技术虽然改变了金融生态,却无法改变金融的本质与基本功能。诸如P2P互联网融资等新型金融模式,追根究底还是理财、支付、融资等金融功能的不同表达。商业银行作为传统机构,在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升级转型的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传统贷款业务受到一定程度冲击,逐步将供应链金融业务向线上转移。但受限于线上业务机制、流程、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会遭遇诸多风险。
(一)信用风险
第一,企业信用缺失。一是商业银行层面。一旦链上某一参与主体出现信用风险,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将会使商业银行贷款转变为不良贷款。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受信用风险影响导致城商行不良贷款余额高达4410亿元,农商行为7365亿元,二者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3%与4.22%。二是核心企业层面。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通常会以核心企业为主采用“1+N”模式。简言之,商业银行主要对核心企业总体授信额度进行核定,对上下游企业不核定或仅核定低风险额度,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核心企业信用缺失。因此,之所以出现核心企业信用风险,一方面是由于许多商业银行错误地认为核心企业出现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故疏于对核心企业管理或降低贷后管理标准;另一方面是核心企业会受到经营业绩下滑、财务状况恶化等方面的影响,发生信用违约问题。
从上下游中小企业角度来看,其信用风险主要与自身发展相关,由于资产规模小、财务管理不合理导致抗风险能力差,故发生信用风险概率较大。若多数中小型企业出现信用风险,会导致核心企业还款能力下降,难以承担第三方担保角色。同样,核心企业出现信用缺失与经营问题,也会对供应链其他企业造成影响,继而出现违约现象。
第二,信息不对称。从参与主体来看,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繁多,包括风险管理方、平台提供方、交易方及环境影响方,这些主体还可细分为银行、物流、保险等机构与企业。由于涉及主体较多,供应链数据信息较为繁杂且分散,数据交互性较差。在此背景下,核心企业无法全面了解所有相关信息,造成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加之目前核心企业获取中小企业信息的渠道有限,难以有效把控各种信息的真实性,影响企业间信息沟通与交流。
2020年10月25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指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主要目的是解决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但融资难的首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交易背景真实性来看,交易背景虚假引发的信用风险最为严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借款人与核心企业间没有真实交易背景,通过虚构账款与合同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具有欺诈性质;二是借款人编造贸易合同并放大应收账款金额,利用虚增金额骗取商业银行融资;三是核心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串通,虚增交易及虚开增值税发票,向银行申请融资。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将导致交易双方难以准确掌握交易进展,出现问题后也难以及时解决。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信息不对称不仅降低了自身的融资效率,还会增加融资风险,是其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面临的主要瓶颈之一。
(二)法律风险
在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主要模式之一。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供应链金融业务存在基础合同不合规、质押业务运作不当等问题,容易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
第一,合同合规风险。这一风险是由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基础合同不合规引发的风险。一方面,应收账款基础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常存在债权争议。2020年5月,《民法典》由全国第三次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同时,《合同法》废止。而无论是《合同法》还是即将实行的《民法典》均明确规定,如果合作中有一方交易主体通过恶意串通、欺诈等不良手段签订债权转让基础合同,或者双方签订了建立在虚假意思上的合同,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即属于无效合同。一旦合同无效,企业质押标的将会出现法律障碍,从而影响质权的有效设立。相关法律虽然已给予应收账款法律层面的保障,但针对应收账款设定与质权效力行使仍未作出明确法律规定,阻碍商业银行顺利开展相关业务。
另一方面,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基础合同存在转让风险。目前商业银行规定应收账款基础合同可以进行转让。在转让基础合同时,各参与方必须签署转让条款。而最新《民法典》中,仅规定合同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对于其他参与主体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会导致出质人私自转让质押应收账款情况频发,也会引发法律纠纷。
第二,重复抵押风险。在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重复抵押是常见风险之一,是指由于商业银行相关人员监管不力导致企业在融资时出现重复抵押,进而引发法律纠纷。质押融资作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中的新融资业务,对于银行人员相关知识储备与专业能力有着较高要求。由于没有先例可循且业务本身较为繁杂,相关人员很容易忽视对该业务的监督,极易出现应收账款质押物被重复抵押的现象。例如,忽视对出质人信誉审查与债务人能力及资信审查。重复抵押引起的法律风险对于商业银行负面影响非常大,出质人通过重复抵押方式骗取银行贷款,会损害商业银行声誉,也会阻滞供应链金融业务顺利开展。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内部员工、科技系统与流程不合理造成损失的风险,也是目前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在人工操作与系统开放层面,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设置了信息共享平台、封闭式账户管理等风险控制手段。但上述各环节可能存在的操作问题导致商业银行仍然面临较高操作风险。
第一,人工操作风险。随着业务范围拓宽与业务模式逐渐复杂,商业银行、一线客户经理及二线审查人员都需要遵循更高标准。尤其针对不同行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多数银行员工通常因知识储备不足而无法有效识别业务中存在的交易风险。2019国内有两家股份制银行有0.09%异常利率交易,就是由银行交易员操作失误所致。
第二,系统操作风险。系统操作风险包括业务流程操作风险与系统风险两方面。业务流程操作风险通常是由于供应链业务制度不完善或流程设计不合理造成的风险。该种情况会导致融资人在与商业银行签署合同时,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造假,致使合同无效。系统风险是指银企系统对接过程中会出现数据共享方面的隐患,进而引发系统风险。若企业出现数据造假或数据非恶意丢失,将会增加银行的业务审查环节,而这些操作会引发系统操作风险。
(四)业务风险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时间较晚。随着金融市场竞争不断白热化,商业银行逐渐丧失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优势,这为商业银行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损失,面临较大业务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业务开展主体单一和服务单一所致。
一方面,主体单一。就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受限于优势资源与资金规模差异,大型商业银行与中小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存在较大差距。大型银行的服务范围多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中小型银行服务范围仅能集中于小微企业,业务模式尚不成熟。双方并未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与合作。2020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当下全国累计约有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12000万户,而商业银行贷款覆盖率仅为20%。这表明大小银行在业务拓展方面仍缺乏有效的合作,导致其供应链金融业务难以有效惠及数量上占主导的小微企业。就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而言,目前大多商业银行仍处于“单打独斗”阶段,未与众多第三方机构达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极大阻碍银行业深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步伐。主要原因是,许多第三方金融机构资质较差、成立背景复杂、风险管控能力差等,容易引发信息泄露,让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
另一方面,服务单一。综合来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范围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国内中小企业贷款需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占比达到83.1%,这足以表明商业银行可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模式较为单一。
此外,随着金融科技迅猛发展,涌现出较多第三方金融机构,也为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竞争压力和业务风险。科技赋能金融领域,促使传统金融市场发生巨大变革,金融市场准入门槛随着科技进步逐渐降低,诸多金融与非金融领域巨头开始布局供应链金融,与商业银行形成竞争态势。虽然第三方机构能够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良性发展,但事实上还是不可避免地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市场份额造成一定挤压。
区块链技术可有效提升供应链交易透明度,实现多主体参与的信用高效传递,降低供应链整体的风险和成本。而“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能够连接电信、核心企业、融资平台、海关、银行、物流、供应商等各个供应链节点,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现阶段,各大商业银行开始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区块链应用,并逐步形成开放合作的新型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大致来看,商业银行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一)产品体系迭代升级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准确记录每一次交易时间,进而确保数据可追溯性与不可篡改。其去中心化特性能够自动执行与实施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免除单一主体操作的冗杂手续与各环节繁琐的信用背书。因此,借助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特性,商业银行可有效提高供应链金融交易效率。在区块链技术框架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积极探索实践,在产品创新方面已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是推出新型质押融资产品。目前有商业银行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支撑,推出了新型供应链金融产品。该产品可以做到,一旦发生交易,数据就无法篡改,为各参与方提供了有效保障,避免因信息真实性问题产生纠纷。并且在为企业提供抵质押类网贷通产品与服务的同时,也可帮助供应链核心企业形成稳定的客户群体与销售体系。例如浙商银行推出“仓单通”产品,在质押融资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
二是优化供应链全链条授信融资产品。工商银行于2018年推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其中包括基于区块链与大数据技术的全链条授信融资供应链。且经过不断探索与研究,工商银行围绕供应链多级供应商研发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一系列保理产品,为供应链长尾端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在线保理融资服务,银企供应链合力初步形成。在此基础上,该行发放了数字信用凭据融资。随后,工行陕西分行持续深入探索,在2019年10月发放“云信”融资,是该分行首笔线上供应链融资,融资金额为100万元。这笔线上融资从申请发起到放款成功耗时不超过30分钟,是供应链金融“云信”业务模式的新突破,为该行此类业务开展打开新局面。
(二)融资模式创新
商业银行主要依托应收账款、动产质押等融资模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全面优化已有融资模式,商业银行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较好实践成效。
1、全面赋能动产质押融资
如苏宁银行基于原有供应链金融系统,将AI自动监测算法与人工智能相结合,以区块链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为底层框架技术,搭建线上融资平台,为商业银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控提供解决方案。首先,该平台能够对大宗货物出入库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平台会在仓库接到货物后将其自动标识为质押物。然后银行借助物联网技术进行实时监控。如果货物调动未经过授权,平台就会自动发出预警。其次,该平台仓储机构数据会与货物进出库信息进行同步更新,然后发送至区块链平台,可有效确保数据传输的可靠性与交易信息真实性。并且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加持下,平台可将货主动产权属交易加以记录,以佐证货物所有权归属,能在很大程度上厘清动产归属权问题,避免货物重复抵押融资风险。据苏宁银行预测,该动产质押融资平台能够为供应链上相关企业节约1%左右的融资成本。
2、基于区块链技术创新应收账款融资
平安银行利用区块链技术推出了新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这一探索推动平安银行成功实现了供应链金融的双轻转型,在供应链上下游和核心企业融资,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管理、结算等方面具有较高实用性。
第一,解决了真实性验证问题。在区块链技术框架下,应收账款流转环节的债权转让通知可通过平台自动确认,避免了人工操作难题与线下真实性验证问题。在交易过程中,平安银行与其他参与方通过相互验证实现信用的有效传递,进而保障应收账款能够顺利逐层流转。在处理应收账款受让款时,平台资金提供方可对关联的核心企业进行追溯,促使企业信用背书再次强化。
第二,提升商业银行业务处理效率。在此模式下,核心企业能够确认到期的付款,各级供应商可利用该应收账款获得商业银行融资,也可以抵偿上一级供应商的债务。这一操作能够帮助企业加速资金周转,盘活存量应收资产,缩短业务周期。同时,平安银行在该业务流程中增加了人民银行中登网登记环节。当应收账款债权发生流转时,中登网会自动登记,能够帮助相关参与主体避免重复抵押债权获取融资的风险。核心企业也能够在线上签发应收账款,以此来批准供应商应收账款流转的请求,大量减少人工操作,提高融资效率。截至2019年4月,平安银行已累计服务小微企业350家,发放贷款金额超过千亿元。
(三)扩展长尾端客户
区块链技术加持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已逐渐延伸到长尾端中小微企业。通过分析商业银行近几年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相关实践发现,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信用捆绑等新的方式管控信用风险,进而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017年,农业银行利用区块链与大数据技术创新“e链贷”融资,有效解决了供应链长尾端小微企业与三农融资难问题。在区块链技术框架下,每一笔农户与企业的交易记录都会被自动积累,然后农业银行会利用大数据技术充分挖掘并分析所有交易数据。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农业银行针对涉农小微企业订单支付,新增自动审批与用信程序,实现了信用评级与授信自动化。另外,农业银行还利用区块链技术推出掌银客户数字积分模式,目前参与用户累计数量已超过2000万。据农业银行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e链贷”已审批通过107家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涉及金额达2.88亿元;已发放贷款金额为5933万元,惠及企业37家。从这一实践成效来看,基于区块链技术框架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可扩大商业银行服务范围,使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便捷的金融服务。今后商业银行仍需积极借助区块链技术持续扩大业务服务范围,为链上各参与主体提供有效纾困方案,使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能够真正发挥实效。
(四)实践特点总结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新兴金融科技,发展前景广阔。作为区块链技术实践参与者之一,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大胆创新,实践成效显著。从整体来看,现有商业银行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实践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各类商业银行区块链布局开始加速。通过调研商业银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实践可以发现,当前各类商业银行正在加速布局区块链。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大行,首先进行了区块链技术备案工作,并推出备案通过的区块链金融服务。在工行备案之后,江苏银行、平安银行与苏宁银行积极备案。截至2019年9月,共有6家商业银行对其即将开展的区块链服务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超过14项。其中,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区块链技术成果落地实施最多的领域之一。此外,积极布局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民营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商行。这意味着各类型商业银行均着手布局区块链,而供应链金融将成为重点领域。
第二,基本形成“区块链+”模式。综合分析商业银行现有实践可以发现,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商业银行通过探索已基本形成“区块链+”这一全新服务模式。一是“区块链+供应链”模式。这一服务模式的形成,主要得益于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特点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在区块链技术框架下,供应链企业可以将应收款拆分流转到供应商,也可以将应收款抵押给商业银行进行融资。这意味着“区块链+供应链”能够有效盘活供应链企业资产,助力企业甚至整个供应链产业实现降成本、去杠杆。二是“区块链+商圈”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大型企业缓解了支付压力,商业信用得以强化,中小企业也实现了“货卖得出去、钱收得回来”,供应链各参与主体实现了利益共赢,并促使供应链“微笑曲线”得以拓展。如恒力化纤公司在已经搭建的区块链平台上,成功搭建恒力化纤供应链商圈。在该商圈里,恒力化纤通过付款人签发、承兑等形式签发应收款,并且在授信额度有富余的情况下,恒力化纤还可向银行申请保兑。截至2019年9月,已有60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入该商圈,供应链“微笑曲线”得以拓展。针对“区块链+商圈”这一创新模式,整理了2020年以来浙商银行发布的相关数据,截至2020年9月底,浙商银行已成功帮助3722家供应链核心企业开拓新型应收账款链业务模式,享受到优惠的供应链企业数量为25470家,融资余额为1746.65亿元,与年初相比增幅达82%,实践效果良好。
第三,商业银行区块链布局正在向其他业务领域扩散。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领域是区块链技术成果研发落地最多的领域,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等各大商业银行均进行了实践探索,并取得较好成效。事实上,在跨境业务、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三大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中,区块链技术均有典型应用场景,如数字货币、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服务等。因此各大商业银行均开始在上述三大业务领域进行区块链布局。未来,商业银行可能将进一步深入研究数字货币,并联合组建区块链联盟,布局多领域区块链业务,开辟金融服务新范式。
区块链技术赋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创新路径
当前,已有部分商业银行在区块链技术领域进行了实践探索,有效缓解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但是,银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局限性较为凸显。从实践角度来看,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引入区块链技术需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配合。这种配合的前提是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之间具有高度信任,但当前银行与企业尚未建立起这种信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优化了企业融资流程,使资产端可信度与透明度更高,有助于二级供应链供应商借助核心企业签发的应付账款获得信贷融资。然而实际上区块链技术并未对资产质量进行优化,推动二级供应商上链存在一定难度。第二,区块链技术无法兼顾线下交易。若企业之间在线下达成合作共识,然后在线上完成交易,其真实性难以通过区块链技术来识别,信贷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因此,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与相关企业应积极联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有效识别防控其带来的风险,进而有序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实践应用。
(一)优化商业银行发展环境,加强生态信用建设
1、提升供应链生态圈信息化建设水平
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面临较大信用风险,主要原因之一是银企信息不对称。现阶段,我国供应链数字化水平整体较低,尤其是链上处于三级之外的长尾端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程度较低。同时,由于成本、企业自身因素制约,加之前沿技术不断发展进步,信息化不足将会在较长时间内一直存在。这导致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只能服务于核心企业与链上一、二级供销商,且区块链技术也只能在大数据环境下发挥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应与相关企业联合,不断提升供应链生态圈信息化建设水平,降低银企之间、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第一,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技术框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各主体信息共享程度,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各主体参与风险。第二,强化小微企业数字化服务,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对于核心企业而言,在积极参与建设企业互信机制与企业区块链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可向长尾端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的数字化服务,进而提升供应链整体数字化水平,加速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对于长尾端小微企业而言,在依托于核心企业提升数字化水平的同时,可适当引进第三方云服务,例如云财务、云ERP等系统,进一步提升自身数字化水平。
2、完善生态信用共识机制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未来,商业银行可借助区块链技术不断完善生态信用共识机制,增强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信任背书,降低因各主体信用捆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用风险。
首先,商业银行可针对不同企业特点选择适合的信用评估体系,利用区块链技术设置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中关于信任背书的控制点。由于企业信用会随着自身经营状况与外界环境发生变化,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技术控制点,以满足不同时期的需求。其次,商业银行应利用区块链技术对供应链核心企业进行严格把关,定期筛选信用状况与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淘汰信用空白或信用缺失的企业,以避免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潜在信用风险。最后,商业银行可联合监管部门与企业,不断完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共识信任机制,积极引导供应链各参与主体进行信任背书。对于长尾端中小微企业而言,完善其信用背书机制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实现。因此,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完善,逐步改变中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活动完全依赖核心企业资信的现状。
(二)构建区块链技术应用架构体系,实现操作自动化
为将区块链技术充分应用于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各参与主体应尽快适应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变化,共同构建区块链技术应用架构体系,以实现业务操作自动化。
基础设施方面,商业银行与链上企业应协同加快区块链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实现供应链金融业务数据、信息的共享。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应将链上企业间的交易信息记录到区块链信息平台上,利用共识机制与时间戳技术保证信息真实与可追溯,在降低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同时,实现业务操作自动化。
业务运营方面,基于区块链技术提高业务自动化程度,商业银行应借助智能合约的自动签署技术,将业务双方交易合同嵌入到区块链平台上,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推动金融服务更加智能化。
风险管理层面,商业银行可联合链上各企业、监管部门、金融协会等相关主体共同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一体化供应链联盟。采用随机性共识机制打造出多中心、高效率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将链上制造、销售、生产等环节有机连接起来,实现对业务主体身份的统一管理、溯源与识别。同时,商业银行要主动对接供应链联盟链,打通供应链金融业务各主体间的数据壁垒,提高业务运营效率。
(三)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拓展业务市场场景
供应链金融是推动商业银行创新业务模式与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方式。现阶段,全国多数商业银行推出了独具特点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例如中国银行推出的“融信达”和“融贷达”等产品。在实践过程中,这些产品虽能够有效解决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单一的问题,但囿于产品可能存在不稳定与冗杂现象,仍然会给商业银行和供应链企业带来诸多业务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是一种长期风险,无法在短期内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来彻底解决这一风险。为此,商业银行可借助区块链技术不断优化并革新供应链金融模式,逐步缓解业务风险。
第一,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模式。商业银行可引导链上各主体不断完善基础数据,实现资金资产对接链条纵向与横向的延伸,解决产业链长尾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第二,扩充商业银行资金渠道。在确保透明度与真实性前提下,商业银行要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通长尾人群与银行之间的通道,将天然存在分散、小额特征普惠金融参与人群的信贷资产纳入到银行信贷资产池中,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第三,深化与第三方机构之间的合作。拓宽合作渠道与增加合作伙伴成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行稳致远的重要驱动力。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审查并规范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资质与信用,从而有效规避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出现的业务风险。
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商业银行应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在业务中的优势特征,准确挖掘出有效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以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改善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总之,商业银行应以更加智能、开放的姿态开展相关业务,不断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来源: 银通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