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保理正在从应收账款转让业务转向大额融资

2019-01-04 08:55:00
都灵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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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根据白皮书显示,2017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79163件,同比上升39.6%,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占上海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数量的81.4%。全市法院共受理二审金融商事案件996件,同比基本持平。


在所有金融商事案件中,收案数排前五位的分别是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险类纠纷、证券期货类纠纷。其中,信用卡纠纷案件占比较大,呈“一支独大”局面,据介绍,这与银行信用卡发放数量的增长以及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开展息息相关。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迅速扩张,部分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范意识缺失,甚至采用“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方式违规从事信贷业务,引发对合同效力的争议,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案件数量增幅较大。2017年,上海法院受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319件,同比上升45.17%。


              上海高院 2 017金融审判白皮书


2017年,上海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切实履行各项审判职责,积极延伸拓展审判职能,改善和提升上海营商环境,为上海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提供了优良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现将2017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情况通报如下:


一.金融商事案件基本情况


1、金融商事案件收、结案


2017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79,163件,同比上升39.6%,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数量占上海法院受理的民事和商事案件总数量的33.7%、商事案件数量的81.4%。其中,除个别基层法院收案数量出现小幅下降外,绝大部分法院的收案数量出现了不同幅度的增长。


一中院、二中院受理的一审案件数量保持了继续增长态势,总计受理了2,608件,同比增长62.4%,其中二中院收案数量增幅达139%。全年共审结一审案件179,165件,结案数量同比上升39.6%,结案率为100%。(见图一)


全市法院共受理二审金融商事案件996件,审结二审案件1,037件。(见图二)

2017年上海法院受理的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标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0.89亿元,同比上升11%。(见图三)


案件标的金额居于前三位的案件类型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36亿元,占标的总额的53%;信用卡纠纷107.9亿元,占标的总额的1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52.43亿元,占标的总额的17%;其他标的金额较大的案件类型还有保理合同纠纷25.27亿元,票据纠纷16.7亿元,保险类纠纷8.95亿元。其中信用卡纠纷案件的标的金额增长了近一倍,这与信用卡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有关。(见图四)


结案方式上,一审案件的调撤率为15.93%,二审案件调撤率为16.48%,同比均有所下降。


2017年,全市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上诉率为0.7%,申诉率为0.05%,服判息诉率为99.42%。

金融商事案件类型


收案数排前五位的案件类型相比2016年没有变化,具体为:信用卡纠纷149,609件,同比上升5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6,528件,同比上升14.5%;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319件,同比上升45.17%;保险类纠纷2,927件,同比上升30.6%;证券、期货类纠纷1,246件,同比下降25.76%。上述案件分别占全市法院金融商事案件总数的83.5%、9.2%、2.4%、1.6%和0.6%。

金融商事案件区域分布


2017年,全市法院一审收案数量排在前五位的法院是浦东新区法院33,962件,占全市收案总数的18.95%;静安法院32,763件,占比18.28%;虹口法院18,674件,占比10.42%;黄浦法院17,480件,占比9.75%;普陀法院13,943件,占比7.8%。目前全市16家基层法院中,已有8家基层法院的收案数量超过1万件。(见图五)


二.2017年度金融商事案件特点

信用卡案件数量继续保持大幅增长


与往年相比,信用卡案件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该类案件的数量在所有金融商事案件中 “一支独大”的格局并未改变,案件占比上升了约7个百分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统计,信用卡数量与授信总额呈现大幅增长,截止至2017年末,国内信用卡与贷借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为5.88亿张,同比增长26.35%,信用卡授信总额达12.48万亿元,同比增长36.58%。加之商业银行开展的信用卡分期业务也催生了众多具有小额融资需求的用户开卡意向,因此可以预见,信用卡案件数量仍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2、融资租赁合同案件数量增幅较大


2016年3月,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天津等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政策上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自贸区内开展业务,融资租赁企业迎来了发展良机。


据商务部公布的《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6-2017)》统计,截止至2016年底,上海的融资租赁企业数量为1,606家,居于全国第二;上海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金5,652亿元,总资产8,091.7亿元,占全国比重分别为31.6%和37.6%,均居于全国首位。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正处于迅速扩张期,部分企业为尽快实现盈利,风险防范意识缺失,甚至脱离了“租赁”这一本质,采用“名为租赁,实为借贷”方式违规从事信贷业务,引发对合同效力性的较大争议,从而导致纠纷数量的增长。2017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的增幅是2016年的3倍以上,与保险案件、证券期货类案件数量的差距正在逐步扩大。(见图六)



3、P2P网贷纠纷案件数量出现大幅增长


2015年至2017年,上海法院分别受理一审P2P网贷纠纷案件315件、663件、1,508件,增幅较大,2017年的收案数量已超过了2015年、2016年的总和。案件主要集中在浦东新区、黄浦区和长宁区。


网贷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根本原因在于,网贷行业经历了一段时期的高速增长后,因风控机制建设缺失、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所积累的金融风险在短时期内集中释放,并向诉讼领域传导。


4、变相从事信贷业务的情况仍然存在


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并未持有贷款经营许可证,为了规避金融监管,变相从事信贷业务,并收取高额利息,存在违规嫌疑。


比如,部分信托公司违反信托资金的使用规定,采用“名股实债”的方式为房地产企业融资;部分融资租赁企业采取了房屋“售后回租”方式;部分保理商从事“暗保理”业务等等。变相信贷业务的法律效力问题往往成为法院的审查重点。


5、新型担保方式层出不穷


在融资类纠纷案件中,融资担保方式不断创新,部分新类型担保方式甚至突破了《物权法》、《担保法》的法律规定。


深圳市金融办关于《关于促进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意见》的通知